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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2025-10-27 19:24     阅读:2850次

各有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本届评奖受理成果的时间范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咨询报告类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须在此范围内)。参评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的成果时间范围为 2021 年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包括:

1.材料包括:(1)《第六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 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申报评审表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一份、佐证材料一份。

(3)须同时提交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发科研处邮箱yyzykyc888@163.com。

2.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的提供要求:

(1)论文形式的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转载证明(若有)。

(2)图书形式的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版权页、内容全文、出版基金证明(若有)。

(3)咨询报告类成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全文、采纳或批示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4)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应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5)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包括:授权证明、兼职证明等。

(6)和申报成果无关的信息和材料禁止提供。

(7)成果推荐材料要完整、真实、规范。以每一项成果独立装盒(原则上不超过 1 盒),材料盒正面粘贴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封面。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1月5日。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

科研处

2025.10.27